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講解
上海市嘉定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嘉定區分局
稅收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特殊情況處理
一、目前有關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文件
1、新稅法(第二十八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
3、《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
4、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
5、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172號)
6、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
二 、政策變化
1、由區域政策變為產業為主區域為輔
2、統一減免稅方法
三、現行優惠政策
1、普遍優惠 15%的稅率優惠
2、經濟特區優惠 兩免三減半
3、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 兩免
1、新稅法規定的普遍優惠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2、經濟特區優惠
對在法律設置的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地區,以及國務院已規定執行上述地區特殊政策的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發[2007]40號)
?企業所在地: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經濟特區以及上海浦東新區。
?企業登記注冊時間:200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冊成立。
?企業范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即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同時符合《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并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享受優惠方式:取得經營收入即享受,減半的稅率基礎為25%,不是15%。
?其他:上述地區內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外從事生產經營的,應單獨計算區內所得,并合理分攤費用,否則不能享受上述優惠。優惠期間,若復審或抽查不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從沒有資格年度起,停止優惠,以后再次認定,也不再享受。
3、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新創辦指2006年1月1日以后成立,享受期限指獲利年度起。)
(國發[2006]6號,財稅[2006]88號)
四、手續
(一)申請減免稅手續(備案類)
1、申請書
2、通知書
3、證書
7個工作日辦結
(二)優惠政策取消
1、資格失效的
2、取消資格的
3、不具備資格的
4、不符合減免條件的
一、高新技術企業條件提出
新稅法實施條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172號)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
二、高新技術企業定義
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1、對象要求: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2、產品(服務)的范圍要求: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
3、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要求 :
(1)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范圍、確認
(2)自主知識產權取得方式和時間等要求: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在全球范圍內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
(3)法律形式要求:在中國境內注冊、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例一 : 企業研究開發費比例計算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年度 項目 | 2005 | 2006 | 2007 | 合計 |
1 | 人員人工 | 80 | 80 | 100 | |
2 | 直接投入 | 80 | 80 | 100 | |
3 | 折舊費用和長期費用攤銷 | 40 | 40 | 40 | |
4 | 設計費 | 30 | 30 | 30 | |
5 | 裝備調試費 | 10 | 10 | 10 | |
6 | 無形資產攤銷 | 20 | 20 | 20 | |
7 | 其他費用 | 30 | 40 | 50 | |
8 |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 100 | 200 | 250 | |
9 | 其中:境內的外部研發費 | 50 | 100 | 125 | |
10 | 研發費投入額合計(1+2+…+8) | 390 | 500 | 600 | 1,490 |
11 | 可計入研發費用總額合計 [10-8*(1-0.8)] | 370 | 460 | 550 | 1,380 |
12 | 銷售收入總額 | 10,000 | 15,000 | 21,000 | 46,000 |
13 | 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可計入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11/ 12) | | | | 3% |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比例要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范圍
7、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要求:總分達到70分以上。
指標計算方法
第二部分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例二:1、企業擁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5 項
2、最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 3.5項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有4項符合要求
4、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指標同例一
第三部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申請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二、準備申請材料
三、網上注冊登記
四、審查認定
五、公示與公告
六、頒發資格證書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應提交的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表格式);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五、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滿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及表格;并附研究開發活動以及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的說明材料;
六、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滿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部分特殊情況處理
1、生產經營情況變化
2、企業更名
3、違紀違規處罰
4、應取消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情形:
5、研究開發費用比例復核